關于《北京市平谷區交通局 北京市平谷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關于對部分載客汽車采取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精準管控以異地上牌長期在京使用方式規避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的車輛,確保機動車總量調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緩解城市道路交通運行壓力和停車資源供需矛盾,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根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于對部分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交發〔2018〕102號)的要求,結合平谷區實際情況,擬決定,在市級限行區域的基礎上對本區部分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區交通局牽頭起草了《北京市平谷區交通局 北京市平谷區生態環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關于對部分載客汽車采取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告》),現就該《通告》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4月15日。在此期間,歡迎社會各界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聯系電話:69961559
電子郵箱:jtjfzk@bjpg.gov.cn
通訊地址:北京市平谷區新平路55號,郵編101200
附件1:《北京市平谷區交通局 北京市平谷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關于對部分載客汽車采取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